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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其尧示播列及其他澎湃新闻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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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ibboleth示播列

阅读和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,经常会遇到shibboleth这个词,查了词典后知道它源自希伯来的《圣经》。据《圣经·士师记》第十二章记载,居住在约旦河东岸的基列人(Gilead)和犹太部落的以法莲人(Ephraim)产生了矛盾,耶弗他(Jephthah)召集基列人与以法莲人争战。争战的结果是基列人获胜,以法莲人被迫渡过约旦河逃生。基列人把守着约旦河的渡口,不让以法莲人过河。虽然基列人和以法莲人说的是不同的方言,但他们的外表和穿着都极为相似,所以每一个想过河的人都会受到盘问。企图逃过河去的以法莲人说:“容我过去。”基列人就问他:“你是以法莲人不是?”他若说:“不是。”就对他说:“你说示播列。”以法莲人因为咬不准字音,便说成了西播列(sibboleth)。基列人就将他拿住,杀死在约旦河的渡口。据《圣经·士师记》记载,那时被杀的共有四万二千个以法莲人。

Shibboleth是希伯来语,意思是“谷穗”(earofcorn)或者“洪流”(streaminflood),《牛津英语词典》解释说:追溯词源,语言学家更倾向于后者,因为这个词毕竟跟渡河有关。以法莲人发不了sh的音,把它发成了s的音,立即就露了馅,最后招来杀身之祸。所以,“示播列”最初是一个“考验用词”,类似于*队中使用的口令,用来辨别敌我。从十七世纪中期以来,shibboleth在英语中的意思是“用来判断外国人或陌生人的词”,基本上仍属于“考验用词”。英国诗人弥尔顿的《力士参孙》描写参孙回忆耶弗他如何报复那些出卖他的人:“当场抓住便杀……只要不能正确说出‘示播列’的。”到了十九世纪早期,词义引申为“区别某一阶层和团体的习俗、原则、或信仰”。在英国作家约翰·高尔斯华绥的《贵族》里,主人公说:“依我看,那些动作似乎毫无意义,远离西敏寺里的所有偶像和示播列(信仰)。”萧伯纳在《重返玛士撒拉时代》里也使用了这个词,男子社交俱乐部的一位成员反驳道:“你们不必跟我讲什么主义,你们的那个*的示播列(纲领)又不是什么原理。”从十九世纪后期至今,词义又有所变化,shibboleth主要用来指已经过时或不再重要的顽固思想,相当于陈规陋习。美国著名作家和评论家H.L.门肯在《清教主义作为一股文学力量》一文中猛烈抨击美国清教遗风“*治超自然主义”:“最成功的美国*客就是凭借他们最擅长的这一招,把清教那些过时且华而不实的东西和示播列(顽固思想)曲解成*派的托词。”

Galingale高良姜

乔叟的《坎特伯雷故事》“总引”(TheGeneralPrologue)写到一个厨师,跟着“缝纫用品商、木匠、织工、染坊主人、织毯匠”一起去坎特伯雷朝圣。原文是这样写他的:Acooktheyhaddewithhemforthenones,/Toboilthechickenswiththemrybones,/Andpowdre-marchanttart,andgalingale./WellcoudheknowadraughtofLondonale./Hecouderost,andseeth,andbroil,andfrye.

乔叟的《坎特伯雷故事》迄今为止国内只有两个中译本:方重先生的散文译本和*杲炘先生的诗体译本。我把两种译文抄录在下面:

他们带着一个厨师同路,为他们烧鸡和髓骨,酸粉馒头和莎草根。他对于伦敦酒最内行!他能煨、煎、焙、炖,能做精美的羹,又善于烤饼。(方译)

他们为这次旅行带了个厨师,要他把又酸又香的佐料配制,再加上髓骨和良姜把鸡烧煮。伦敦的酒他一尝就能够辨出。他能烤会烧,善于煎炒善于煨,做的杂烩浓汤和馅饼是美味。(*译)

《坎特伯雷故事》,[英]乔叟著,方重译,上海文艺出版社年版

《坎特伯雷故事》,[英]乔叟著,*杲炘译,上海文艺出版社年版我手头的英文注释本把powdre-marchanttart,andgalingale放在一起,解释为spices(调料,调味品),照这个解释,两个中译似都有问题。我感兴趣的是galingale一词的翻译,查了最权威的《牛津英语词典》,给出的解释是:ChineseKo-liang-kiang,lit.“mildgingerfromKo”,aprefectureintheprovinceofCanton.字面意思“高良姜”,产自中国广东省的高县。高县在汉代称高康县,三国时名高良郡,今广东高州。但据我一直在广州工作的中学同学杜方敏教授告知:高良姜最主要产地在广东湛江的徐闻县,占全国产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,尤以龙塘镇生产的良姜质地最好,有“中国龙塘良姜”之美誉。徐闻县自古以来为兵家驻防和商旅之要地。北宋元丰二年,苏东坡因“乌台诗案”被朝廷流放至儋州(今海南岛),徐闻是其必经之地,他曾有言:“四州之人以徐闻为咽喉。”徐闻是汉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,由此不难推知,高良姜是经过海上丝绸之路抵达欧洲的。关于galingale,《牛津大词典》给出的第一个释义是:ThearomaticrootofcertainEastIndianplantsofthegeneraAlpiniaandKampferia,formerlymuchusedinmedicineandcookery.举了上述《坎特伯雷故事》中的例子。照这个解释,*译“良姜”更准确。高良姜又称良姜、小良姜。分布范围:中国华南地区,云南、广东、广西及台湾地区均有种植。既可入药又可以作为香料用于烹饪,《坎特伯雷故事》中说用来炖鸡,可见高良姜早在乔叟生活的时代(大约在十四世纪)就已经传入英国。另据语言学家罗常培先生在《语言与文化》一书中说:远在乔叟以前三百五十年,英文galingale一词已经在Rev.G.A.Stuart所著ChineseMateriaMedica一书的第31到33页中出现了。罗先生还说:galingale此字在中世纪时的西行路线,一般以为是汉语(广东话)经波斯语、阿拉伯语、法语再到英语。《古兰经》的中文译者、已故北京大学东语系教授马坚先生认为:阿拉伯人译高良姜为khulinjan,传入德国后德语为galingal,传入英国后再变为galingale。值得注意的是,罗常培先生在书中把“高良姜”写成“高凉姜”,不知是否受到了《牛津大词典》里mildgingerfromKo释义的影响?

Gulosity咕噜斯吞

约翰·萨瑟兰的《文学趣谈》是“一部妙趣横生的文坛‘八卦集锦’,满纸透着精深学问的‘闲言碎语’”(参见上海译文出版社艾黎译本封底介绍文字)。其中一个“八卦”便是约翰逊博士的Gulosity一词,艾黎译为“咕噜斯吞”,可谓音义结合,算得上是妙译。萨瑟兰说这个词为约翰逊博士所造,此说不确。

《文学趣谈》,[英]约翰·萨瑟兰著,艾黎译,上海译文出版社年版查约翰逊博士自己编写的《英语大词典》,他首先指出该词源自拉丁语的gulosus,他给它下的定义是:贪婪、好吃、暴饮暴食,给出的例子是年一位叫做Sir.T.Brown的所写:“他们很节制,极少醉酒,也没有在咕噜斯吞或过量食用肉类上犯错。”(Theyareverytemperate,seldomoffendinginebriety,norerringingulosity,orsuperfluityofmeats.)再查《牛津大词典》可知,这个词最早在英语中使用是在年左右,例子是“传染了咕噜斯吞”(infectwithgulosity),接着又举了年出现的一个例子:“这个毛病有多次碰巧发生在喜欢咕噜斯吞的猪身上。”(Thisdiseasechancesmanytimestoswinethroughtheirgulosity.)随后的例子正是约翰逊在其词典里引用的。年出版的《约翰逊传》中,包斯威尔提到约翰逊在《漫谈者》第二百零六篇里大肆抨击了“咕噜斯吞人”。萨瑟兰说这个“咕噜斯吞人”是约翰逊博士为这篇文章塑造的角色,他“凭着巧妙的溜须拍马,每天吃二十盘菜,一天不漏,然后富足地死去。而且肥硕得很”(《文学趣谈》第8页)。《牛津大词典》里还提供了两个关于“咕噜斯吞”的例子,其中较为著名的一个例子取自托马斯·卡莱尔的不朽巨著《法国大革命》,不过极为简单,只是截取完整句子中的一部分,读者不易理解其中的意义:corruptionamongtheloftyandthelow,gulosity,credulity,imbecility.为了便于读者理解,我把整个句子补充于后,译文为笔者自译,不一定准确:“惊愕!欧洲足有九个月笼罩在神秘莫测的氛围中;看见的仅仅是谎言里隐藏着的谎言;腐败在高贵者和卑贱者中到处存在,有人暴殄天物(咕噜斯吞),有人轻信上当,有人愚蠢可笑,只有饥饿才能激发力量。”(AstonishedEuroperingswiththemysteryofninemonths;seesonlylieunfolditselffromlie;corruptionamongtheloftyandthelow,gulosity,credulity,imbecility,strengthnowherebutinthehunger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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